日前,东安县人社局、住建局联合出台措施和办法,设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,要求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前,需到人社部门按照工程合同总造价2%的比例缴纳工资保障金,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。
此次出台的措施和办法,旨在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据介绍,凡是缴纳了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业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经调查核实,可依法启动工资保障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程序。这一制度的实施,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截止目前,东安县共向26家建设单位征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80万元,惠及建筑业农民工400余人。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